| 1. |
本活動辦法若有未盡詳細事宜,台灣新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「台灣新力國際」)得隨時修訂。若因天候不佳、與活動舉行有任何安全顧慮故無法進行本活動時,台灣新力國際保有隨時修正、暫停、更換場地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,恕不另行公告。 |
| 2. |
參加學員資格年齡須達 18 歲(含)以上,具有中華民國身分證,戶籍與居住地為台、澎、金、馬地區,有手機、個人電子郵件信箱者,皆可於本活動網頁報名登入。 |
| 3. |
一人限定參加一場,若您已經電話確認同意出席時,請您務必準時前往活動現場報到。如經確認後卻無故缺席之學員,您將喪失其它場次之報名資格。 |
| 4. |
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不得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,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、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,恕主辦單位無法給予任何補償措施及任何相關法律責任和義務,敬請參加學員諒解、亦不得因此異議。 |
| 5. |
活動報到時,將比對您的身分資料,請您務必攜帶身分證正本。參加學員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,且未盜用或冒用任何他人之證件或資料,如有查屬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,將被取消資格,並請自負法律責任。 |
| 6. |
活動現場所有模特兒、造型設計、教職員講述、教材和展示攝影作品,皆有簽屬肖像權和著作權使用規範,敬請學員們勿以任何影像器材於現場側錄、撰寫文字轉述於商業用途。現場如有發現疑似此不當行為時,將由主辦單為人員陪同,檢視其所有記錄內容至確認全部刪除為止。 |
| 7. |
活動全程皆由台灣新力國際免費提供每位學員學習拍攝使用之器材,請各學員勿自行攜帶個人之拍攝工具;陪同學員前往者,請依照活動規定,不得於現場側錄任何有關活動之影像和著作文字。 |
| 8. |
如有任何對本活動之形象產生不當批評、影像造假、不實指控之圖片和文字公佈於任何地區的網際網路時,台灣新力國際將保有法律追訴權。同時,將要求網站管理人於時效內刪除。 |
| 9. |
學員可將活動所拍攝照片公佈於部落格、網誌、相簿、各大討論區,為非商業行為之目的使用,皆視同可允許範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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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加學員於課程結束時,均須繳交每堂課拍攝代表作品一張(共三張),敬請您支持本活動之規定,挑選每堂課之攝影作品,勿有重複、多張、使用他人作品或不便公開理由拒絕。 |